游仙区、江油市、三台县司法局,市直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文书质量,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水平,增强司法鉴定公信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比活动。现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文书范围
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所属司法鉴定人2014年执业活动中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二、评比标准
1、鉴定事项、鉴定用途、鉴定程序合法、合规;
2、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要求;
3、符合资质认证认定质量管理体系中对鉴定文书的质量要求;
4、分析、论证符合逻辑,说理充分,鉴定意见令人信服。
三、评比方法
参加评比司法鉴定文书的范围要涉及各机构所有执业范围的司法鉴定文书和所有专职司法鉴定人,每个司法鉴定机构不少于3份司法鉴定文书参加评比。各主管司法局和市直各司法鉴定机构应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参评的司法鉴定文书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市司法局、市鉴定协会将在司法行政部门、法鉴定协会会员中聘请评比委员,对参评的鉴定文书作评比。
四、结果运用
本次评比将评选优秀司法鉴定文书6份,其中一等奖1份,二等奖2份,三等奖3份,设组织奖3名。对优秀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者和组织奖的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组织机构
成立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比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苑瑗任组长,市司法局鉴定管理科科长杨岚、副科长蒋昌军、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王之勋、秘书长李兴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岚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昌军任副主任。
六、要求
1、各主管司法局领导、各鉴定机构负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及时安排落实,做好参评组织工作。
2、各司法鉴定机构质量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格式制作以及机构资质认证认定质量管理体系中对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要求的标准严格把关,通过评比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建设。
3、举办此次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比活动,是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文书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市每一位专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文书必须参加评比。
4、在这次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比活动中,对组织不力的鉴定机构和参评鉴定文书质量差的司法鉴定人要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