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杨春松 沈亚中
复印机是目前办公室最通用的设备之一。由于它能快速复制文件,其复印件几乎与原件一样,因此可以利用复印机制作备份或副本。但是复印件易被伪造、变造,有些纠纷就是在缺乏原件,只有复印件的情况下产生的。这就要求对复印件有无伪造或变造进行检验鉴定,这样的文书鉴定难度大于对原件的真伪鉴定。这里撷取一例变造复印文件的案例,以引起人们对复印文件的重视。
案例
北京市海淀区某法律事务所送来的检验材料为二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均为复印件,编号均为:XX银保借字××××第031号,分别简称合同A和合同B,合同A是担保人提供的,合同B是XX银行提供的。合同A第十条内容为空白,合同B第十条有手写内容。鉴定要求为:1、除合同B第十条手写内容外,合同A和合同B两份复印件相同内容是否出于同一原件的复印件;2、合同B中手写内容是否由同一人书写;3、合同B第十条的手写内容是否在合同A形成之后填写上去的。
案情
据委托人介绍,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名生效后,取得了一份复印件,即担保人提供的证据合同A。后来,XX银行依据《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第十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偿还相应款项。《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原件形成时只有一份,保存在XX银行,XX银行向法院提供的是该原件的复印件,即合同B。争论的焦点是XX银行保留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第十条中手写内容是在合同A形成之后再添加上去的,还是原本就有,也就是说,担保人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还是XX银行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
检验
送检的文件均为复印件,在缺乏原件的情况下,要求对两份复印件的相同内容是否源出同一原件、不同内容是否为后添加、以及部分内容笔迹的真伪进行鉴定。这在以前少见报道。检验过程如下:
接案后,检验人员对检材进行研究,发现合同的各项条款为固定格式打印,内容部分为手写,字迹清晰,特征稳定,可供检验。
在高倍体视显微镜下进行观察,研究运笔特征,看起、收笔是否有差异,行笔是否有停顿、抖动,笔力、顿提是否有差异,标点符号是否有差异等,排除了检材相同内容是临摹、套摹的可能性。
用高分辨扫描仪对两份合同扫描,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像分析,从而确定了两份合同相同内容是由同一原件复印而成。
对合同B第十条内容书写字迹与合同B其它条款内容书写字迹的特征进行比对检验,确定第十条内容书写字迹与合同B其它条款内容书写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利用VSC—2000文检仪、显微镜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对合同B第十条内容书写字迹及周边环境与合同A第十条空白处进行比较检验,通过对复印墨粉分布规律的检验、分析,确定合同B第十条中手写内容是在合同A形成之后填写上去的。
体会
复印件笔迹检验难度较大,复印文书经过刮擦、涂改、添加等伪造或变造,经再次或多次复印后,其伪造或变造特征不易发现,因此对于复印文书的检验要格外小心。在检验过程中,对笔迹、笔痕特征进行充分研究当然是很关键,但是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进行分析、比对,研究复印件的墨粉分布规律,为得出正确的鉴定结论也是必不可少。在以上案例中,我们成功地运用上述方法进行检验,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最后,我们还运用反证法检验了结论的正确性。
由于复印件的伪造、变造相对容易,也难以检验,因此,我们建议对于重要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要用原件存档,不要使用复印件。